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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更多诱惑小说请关注微信 npxswz 各种乡村 都市 诱惑 第33章辩方反证
夏哲走进看守所的会见室,坐在桌子旁边,看着窗外正和警察说话的洪钧,心中想着面临的审判。从警察审讯时的口气中,他感觉警方已认定他是故意杀死了方琼。这一回,洪律师大概也爱莫能助了。杀人是要偿命的,他想到了死刑。夏哲的身体颤抖了一下,他感受到死亡的恐怖。他才21岁。他的生活才刚刚开始,甚至可以说还没有真正开始。难道就这样结束了?他不甘心!他也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怎样发生的。为什么这些倒霉事儿都落到了他的头上?他想到了自己的身世。也许,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——他本来就是一个不该出现的生命。既然他被父母错误地带到人间,那他当然不受欢迎。有错误,就有惩罚。冥冥之中,命运在维持生活的公正。他无权怨恨生活,他只能怨恨把他带进生活的父母!但是,他的父母又有多大过错呢?他们那时也刚刚步入生活,大概也就是自己现在的年龄。难道能够将罪过统统算在他们身上吗?夏哲觉得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。也许生活本身就是没有答案的。对任何生命来说,既没有原因,也没有结果,只有或长或短的存在。诚然,任何生命都是其他生命的延续,但究竟为什么要有这种延续?他不知道。
洪钧走进来,坐在夏哲对面,听夏哲讲述了事情经过之后,沉思片刻,问道:“当时,你的手指是放在扳机上的吗?”
夏哲作了一个端枪的动作,“我想是放在扳机上的。我从来没有拿过真枪。我肯定没想扣动扳机,可是我的手指大概碰到了扳机。我哪知道枪那么爱走火啊!”
“你是不是一紧张手就发抖?”洪钧看着夏哲那微微颤抖的手指。
“有一点儿。”夏哲也看了看自己的手。
“枪响时你的手震得厉害吗?”
“我记不得了,好像全身都被震动了,因为我被那枪声吓了一跳!然后我看见方琼的胸前流血了,我就被吓蒙了!”
“你当时离方琼有多远?”
“我们隔着餐桌,大概有两米吧。”
“你事前知道方琼会来吗?”
“不知道,根本不知道。真的!”
“我有一个问题,希望你能坦率地回答——你是不是爱过方琼?”
“这……我想是的。”
“你觉得,她爱你吗?”
“这怎么说呢?我曾经觉得她也爱我。但是后来我发现,她好像一直在跟我演戏,从来就没有真正爱过我。”
洪钧能够理解夏哲的话,因为他想到了自己与希拉的关系。他点了点头,说:“如果你的感觉是正确的,那么,她那天晚上的行为就很奇怪。我们分析一下。假如那天晚上没有发生走火的事情,那么结果会是什么?或者说,她那样做所希望看到的结果是什么?显然就是陆婷和你分手。如果她真的爱你,那还好理解,她要拆散你和陆婷。如果她根本不爱你,她又何必那样做呢?她的目的是什么?”
“我猜想,是陆伯平让她去的。”
“陆伯平?为什么?”
“因为陆伯平不希望我和小婷交朋友。”
“你是说,这是陆伯平导演的一出戏,而方琼只是个演员。这很有意思!不过,你不是说陆伯平对你很好吗?再说,就算他不同意你们的关系,用得着精心安排这么一出戏吗?”
“我想……他有他的苦衷。他大概不便直说吧,反正,这涉及我们家的私事,我也不便说。”
“那就不说了。我还有一个问题,也希望你能如实回答——你恨方琼吗?”
“我不恨她。当然,在我得知她根本不爱我之后,我觉得她欺骗了我,玩弄了我的感情。我曾经很气愤,但那不是恨。反正我从来也没有杀死她的念头!不过,洪律师,我也有一个问题,什么叫间接故意啊?我这是听检察官说的。”
“按照《刑法》的规定,故意犯罪有两种情况,一种叫直接故意,一种叫间接故意。这讲的主要是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。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,那就是直接故意。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虽然不希望,但是也不反对,或者说,采取了放任该结果发生的态度,那就是间接故意。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都是故意犯罪,行为人都要负刑事责任的。”
“我没想杀死方琼,可是我拿枪对着方琼了,这能算间接故意吗?”
“这还得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,看你的脑子里究竟是怎么想的。如果你知道拿枪对着方琼可能会造成她被打死的后果,而且觉得无所谓,这就是放任,就可以认定是间接故意。”
“我当时根本不知道那枪会走火。我根本就没想到她会被打死。不过,我当时好像是说了什么她是在找死的话。那能算间接故意吗?”
“对于这个问题,我现在也不好回答,我必须看了案卷里面所有的证据之后,才能做出判断。”
“我真的没有想到方琼会被打死,我真的没有放任。洪律师,我说的可都是真话,你相信我吗?”夏哲的眼圈有些红了。
洪钧很同情夏哲,但是他此时并不能做出任何承诺。他叹了口气,“我相信你,但问题是怎么能让法官相信你。但愿我们能找到有利的证据。”
洪钧告别夏哲,心情沉重地走出了看守所。在接受夏哲的案子时,他根本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地步。这绝对是他始料未及的,但也是他无可奈何的。
检察院在审查之后,决定将这起杀人案和那起诈骗案一并提起公诉。
洪钧看到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之后,到法院认真阅读了案卷并做了必要的摘抄。然后,他来到中国人民大学的物证技术鉴定中心。他向负责笔迹鉴定的老师询问笔迹检验的结果。老师说,那份委托单上的签名不是伪装笔迹,而且与夏哲笔迹样本上的书写特征相同,应该能认定那就是夏哲的字迹。既然老师的意见如此,洪钧也就没有必要再申请法院进行笔迹鉴定了。他取回检材,又请教了一些涉及枪弹检验的问题,然后离开了中国人民大学。
洪钧再次来到看守所,会见了被告人夏哲。他简要介绍了自己的辩护意见,核实了案件发生时的一些细节问题,讲述了法庭调查时的注意事项。分手时,夏哲让洪钧把一封信转交给萨利文夫人,并说与此案无关。
从看守所出来之后,洪钧来到美虎装饰公司,直接走进夏大虎的办公室。
夏大虎正在翻看一份文件,见到洪钧后,吃惊地问:“洪律师,你怎么来了?找我有急事儿?”
洪钧没有回答,反问道:“夏经理,陆伯平家发生的事情,你已经知道了吧?”
“就是那个报单小姐被杀的事儿吧?我听说了。”
“看来你对这件事儿不太关心呀!”
“我自己的事儿还关心不过来呢,关心别人的事儿干吗?”
“可这事儿牵扯到你的儿子。难道你不知道夏哲又被关起来了吗?”
“知道。可他早就18岁了,应该自己负责。难道他杀了人,还得我去替他挨枪子儿?”
“不是那个意思,我只想和你商量一下辩护的问题。”